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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:

2023/十月/19

所屬系所:

資電院

發佈人:

Admin

「創意與創業」學分學程選修辦法


「創意與創業」學分學程選修辦法

一、 本學程目的在開發與提升學生創造力之潛能,培養創業技能,並加強專業訓練,以期能有效落
實創造力於工作與生活中。


二、 學程修業辦法:
1. 學生修習本學程資格:凡本校學生均可選修本學程。
2. 本學程應修最低學分數:15 學分。


三、 本校學生依本辦法規定修得學程內課程15 學分以上(含)者,將在成績單上加註「修畢創意與創
業學分學程」,並頒發學分學程證明書。

四、學程網址 https://in.ncu.edu.tw/ncu57170/index1.htm


五、 本學程之課程規定如下: